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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解读

                    发表时间:2021-07-08浏览量: 308

                    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
                    《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解读


                          广东省□ 政府9月15日印发了《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粤府办〔2011〕56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1年起,用10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
                          
                          一、《方案》******的主要△背景
                         “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加快大江大河治理、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同时,开展了贫困地区机电排灌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收,保障我省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还主要存在两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服务功能退化。我省的农田水利设施几十年未进行全面系统的配套与改造,因失修失管,渠系配套建筑物老化、损坏严重,渠道崩塌堵塞、渗漏严重,农业灌溉供水能力不足;农田防洪抗旱、排涝能力低,未达到省定标准,现有的蓄、引、提水工程设施老化,效益明显下降。目前,全省现状农田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仅为0.43、达不到全国0.49的平均水∴平,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完好率只有45%,塘坝、陂头、小电排等小型农田水利设々施的完好率也只有50%左右,1万亩以上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普遍只有原设计能力的40%左右,效益最好的也只有60%。另一方面,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农田水利发展要求,管理难度大。基层管理队伍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工程管理水平低,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锐减,运行管理和维护责任难以落实。这些问题,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与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民群众要求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呼声十分强烈。
                         今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并强调要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把农田水利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任务,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上新水平。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建设总体目标。《方案》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着眼五至十年,立足前三年,力争三年明显见效、五年大见成效、十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通过实施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山区灌溉面积1000亩以上、一般地区灌】溉面积10000亩以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完成全省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达标建〗设;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成一批农田水利示范镇,基本完成“小山塘、小灌区、小水陂、小泵站、小堤防”(以下简称“五小”水利工程)等小型水利设施薄弱环节建设,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
                          (二)明确了建设的重点内容。《方案》按照工程类别,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列为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的3个重点工作内容,计划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分步推进实施。
                           1、关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1)工作思路。按照整体推进、分级负责、限期完成的原则,对灌区内各级渠系全面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末级渠系建设要与田基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各级渠系相互配套和田间工程配套,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发挥灌√区改造综合效益,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大型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中型灌区提高到0.65以上,小型灌区提高到0.75以上。根据地方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资金落实、前期工作扎实、综合效益显著的要求,择优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2)实施范围。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1万亩以上至30万亩以下的中型灌区,1千亩以上至1万亩以下@的山区县的小型灌区。
                          (3)实施规模和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12月):动员部署,启动实施。启动第二批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工程建设;启动面上32宗中型灌区和山区县100宗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
                          第二阶段(2012年1月-2014年6月):重点推进,明显见效。到2014年6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40%以上。
                          第三阶段(2014年7月-2015年12月):全面推进,大见成效。到2015年12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60%以上。
                          第四阶段(2016年-2018年):继续推进,基本完成。到2018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90%以上。
                          第五阶段(2019年-2020年):工程扫尾,验收总结。到2020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100%。
                        (4)资金的补助方式和标准。大型灌区改造工程按省有关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中型及山区1千~1万亩小型灌区改造工程按照地区类型实行定额补助。即51个山区县(市、区)、东西两翼和粤北一般地区以及江门恩平市工程按1000元/亩补助,江门的开平、台山市工程█按700元/亩补助,江门市的其他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工程按400元/亩补助。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概算总投资的80%。
                        (5)申报的工作程序。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履行报批手续。纳入《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的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由地级以上市审批。具体程序是:
                         ——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须附送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预审、节能评估等文件资料及同级财政部门对自筹资金的书面意见)。市水务部门将可研报告报请省水利厅审核。市发展改革部门以省水利厅的审核意见为依据,组织项目审查,并及时审批项目可研报告(同时核准项目招标内容)。可研报告审批时,应就初步设计阶段需要复核或优化的问题提出要求。审批文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
                         ——初步设计阶段。市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审批。审批文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不得超过可研阶段确定的估算投资。如超过,须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同意。
                        纳入《广东省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级水利(水务)部门审批,报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水务部门备核。
                        2、关于“五小”水利工程
                        (1)工作思路。加快建设步伐,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以县、镇为单位整体推进,实现“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彻底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迅速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和管护水平,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2)建设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各地组织编制或修订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类型,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二是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要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重点解决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优先安排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三是尊重民意、民办公助。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要求,组织农民参与工程规划、筹资、投劳、建设、运行、管护的全过程,使农民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受益的主体。四是整合资源、完善机制。积极整合中央与地方、各部门之间的相关资金、技术等资源,加强部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不断探索完善“五小”水利工程长效投入机制,形成以农民用水户组织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实现工程的长期高效运行。
                         (3)建设方式。“五小”水利工程主要通过实施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来推动。其中:农田水利示范镇是在全省涉农县(市、区)各选一个镇开展建设,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龙头,连片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是在全省涉农县(市、区)开展建设,按照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两种类型,在继续实施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同时,开展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4)实施规模和步骤。分三种类型按步骤推进:一是2011年底前全面启动全省涉农县(市、区)的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示范镇建设期为一年。二是在继续实施中央第一、二批1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基础上,抓紧开展我省近期通过竞争立项确定的10个中央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今后每年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指标和要求,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每期为三年。三是从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初步计划今冬明春启动30个。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参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做法,每期建设为三年。各涉农县(市、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三年建设任务完成后,根据当地资源状况和中央及省重点县实施进度安排,围绕基本完成“五小”水利工程等小型水利设施薄弱环节建设的总体Ψ目标,继续申请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5)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省级资金按照每镇800万元进行定额补助。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的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总投资应不少于1000万元,珠江三@ 角洲范围内的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市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总投资应不少于1600万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每县每年省以上资金按1600万元∏定额补助。各重点县每年建设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
                         (6)申报的工作程序。农田水利示范镇项目依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由各涉农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镇(乡)遴选确定。各涉农县(市、区)所辖镇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组织编制《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基本方案》和《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基本文本》,并向县级财政、水利(水务)部门申报。县级财政、水利(水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农田水利示范镇申报和审查工作。在示范镇遴选过程中,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竞争性评审等方式评选确定。示范镇确定后,申报材料及评审意见联合报地市级财政、水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通过后,地市级财政、水务部门组织批复,并报省财政∏厅、水利厅备案。《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基本方案》(编写提纲)和《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基本文本》省里已制订好,近日可下发到各地。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制订的现行申报程序开展项目申报;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参照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申报程序进行管理。
                         3、关于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
                         (1)工作思路。从2011年起,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全省农村地区实施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达标建设,着力完善农村灌排工程体系,切实增强农村除涝抗旱能力,大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2)实施范围及建设标准
                          实施范围:珠三角地区6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涉农地区中型、小(1)型机电排灌工程;其他15市农村中型机电排灌、小(1)型机电排涝和流量不小于0.01m3/s的小型机↓电灌溉(水轮泵)工程;部分农村易涝区中、小型机电排涝工程。在项目选择上,优先安排贫困县、山区县项目,以及与内涝整治、灌区续建配套的技改、扩容并有较好效益的项目。
                         建设标准:按涝区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农村工商业及居民生活区、经济作物区、鱼塘1天排干设计,水田3天排干设计;以旱作物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75%,以水稻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达到90%。
                         (3)前期工作程序。纳入《广东省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2011-2020年)》的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技改项目可行性和初步设计阶段合并。项目可卐行性研究报告经地级以上市水务部门初审,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核(其中中型工程单宗上报,小型工程以市为单位打捆上报),然后由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省审核意见审批立项。项目初步设计报请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核定概◇算后(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不得超过可研阶段经省审核的估算投资),由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实施步骤和规模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12月):启动实施,探索经验。启动约200宗前期工作成熟、地方积极性较高的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建设。
                          第二阶段(2012年1月-2014年6月):重点推进,明显见效。到2014年6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30%以上。
                          第三阶段(2014年7月-2015年12月):全面推进,大见成效。到2015年12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45%以上。
                          第四阶段(2016年-2018年):继续推进,基本完成。到2018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90%以上。
                          第五阶段(2019年-2020年):工程扫尾,验收总结。到2020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100%。
                         (5)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山区县工程按项目⌒投资的60%补助,东西两翼和粤北一般地区及江门恩平市工程按项目投资的50%补助,江门市的开平、台山市工程按项目投资的30%补助,江门市的其他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工程按项目投资的20%补助。
                         (三)明确了建设的保障措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加快前期工作、强化管护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严格奖惩制度等六项保障工程建设的措施,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也是一个关键的保障措施,为凸显其重要性,《方案》将其专门列为一个大项予以明确。需要强调的是,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工程数量多,投资规模大,任务重,时间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地必须将《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才能确保万宗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其他需要强调的问题
                          (一)以规划为依据,加强项目及资金整合。《方案》提出要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投其资、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农田建设等涉农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近年来,国家和省对涉及农田水利设施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涉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标准化建设、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多个渠道,需要各地在进一步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把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有效整合起来,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整体连片打造,确保农田水利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创新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方案》提出积极推行“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原则,健全管护机制。实施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要正确处理好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确保工程建Ψ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在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中,一方面要抓好工程建设,另一方面要强化工程运行管理,把管理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就要考虑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问题,为工程管理创造必要的管理条件和手段,在项目工程前期设计时就要注意完善运行↙管理设施,研究运行管理机制,落实运行管理经费。要创新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水利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逐宗工程落实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机构或专职管护人员,落实公益性工程管护经费,确保工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经费能落实,群众长受益,使农田水利设施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同时,要把“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的核心任务,以健全服务机构、明确基本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为工作重点,加强县级水利行业的统一管理,巩固乡(镇)水利管理机构设置,实行定编定岗定员,使镇级水利◣所(会)对镇辖范围的水利事务实施更有效的管理。同时,要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调动和引导用水户积极性,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实行村级设立水管员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坚持政府主导,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推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方案》明确了省级资金的补助标准,各地也要舍得花钱投入兴修农田水利,特别是经济状况好的地区,要率先建立本级专项资金,其他地区在保证中央、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也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或先干后补等形式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对有意向进入的民间资金要降低门槛,要把利用社会资金作为解决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有益补充,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优惠条件,鼓励和支持农户和各种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要在农民自愿和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把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多筹多补,先干后补,以奖代补,鼓励农民更多地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同时,各地要积极动员,引导群◆众参加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要按照“政府引导、民主决策”的原则。完善用好一事一议政策,规范一事一议办事程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